北宋时期广东历史大事记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17-08-15 属于: 广东历史

北宋

太祖开宝四年(971年辛未)

三月,宋廷任命潘美、尹崇珂两人同知广州。

宋太祖下诏:广南(即广东与广西)凡买人男女为奴婢而取利者,奴婢一律放免,恢复

为普通百姓。

四月,禁岭南所产食盐自由买卖,盐民生产的盐,须归官府收购,由官府运销。

六月,置市舶司于广州,设市舶使等官,掌管对外海上贸易事宜及国内沿海贸易、商船船政

七月起,宋廷陆续下诏废除南汉时的烦苛赋税及禁用大斗征税。

开宝五年(972年壬申)

四月,宋廷以广南“州县多而户口少”,命省并州县。五月,广南废去13州。此后不断有所

省并,到元丰年间(1078~1085年),广南东路(广东)共有广、韶、英、连、南雄、循、梅、

潮、惠、南恩、新、端、康、封、贺等15州。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将贺州割归广南西路(

广西),存14州。此外,从这时到南宋末,唯北宋末改端州为肇庆府,南宋改康州为德庆府

,英州为英德府。宋高、雷、化三州及海南的琼州、昌化军、万安军均隶属于广南西路(从

明代起这7个州军皆属广东省);南宋时,改昌化军为南宁军、朱崖军为吉阳军。

五月,废南汉刘钅长时采珠军——“媚川都”,将其中少壮者

编为静江军。静江军是宋代广东及广西最早的厢军。厢军的主要职能是从事各种劳役。

八月,以潘美、尹崇珂为岭南道转运使,实为岭南道的最高长官。岭南道亦称广南路。

开宝八年(975年乙亥)

十月,广州飓风、大雨,一昼夜雨水两丈余,海水漫溢,舟船多被冲失。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丁丑)

广南奉命将所产盐的销售区扩大到福建汀州和江西虔州(今赣州市)。几年后又禁止销往汀州

太平兴国六年(981年辛巳)

九月,高州(今茂名地区)大风雨,毁坏房屋“五百区”。

广东省志·大事记·北宋

广

东省志·大事记·北宋

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壬午)

八月,琼州飓风,坏城门,毁民房殆尽。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癸未)

十月,雷州飓风,毁坏仓库及民房“七百区”。

太平兴国年间(976年丙子~984年甲申)

琼、崖(后为朱崖军)、儋(后为昌化军)、万(后为万安军)4州(即全海南)都巡检使李崇矩到

各黎峒抚慰,使黎境安宁。

雍熙四年(987年丁亥)

宋廷派遣宦官8人,带敕书和金帛,分4批往南洋诸番国,招徕他们到中国“进贡”和贸

易,为广州市舶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是年,广南(主要是广东)沿海所产盐积压230余万石(宋每石50斤),约可供30年食用,且每

年增长速度为10万石,奉令暂停煮盐(即官府不收购),使盐民生活大受影响。

端拱元年(988年戊子)

五月,英州(治所在今英德县)江水涨5丈,坏民田及房屋数百区。

淳化元年(990年庚寅)

宋廷禁岭南“杀人祭鬼”的恶劣风俗。

淳化二年(991年辛卯)

五月,置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点刑狱、提刑),掌所辖地区司法、刑狱及监察地方官吏

。广南路分为东、西两路后,广东提刑司(又称宪司)设于韶州。

至道二年(996年丙申)

闰七月,广南诸州大雨水。

至道三年(997年丁酉)

宋廷将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广南西路。广南东路被习惯简称为“广东

”,广东之名自此始。广南东、西路各设转运使,分别为两路的财政(亦兼民政)长官,亦有

监察本路官吏的职能。广东转运司设在广州,转运司简称“漕司”。

至道年间(995年乙未~997年丁酉)

广东开始大修堤围,用以防洪、灌溉,增造良田。北宋广东所修堤围,主要在今高要、三水

、南海、东莞等地及潮汕沿海。

真宗咸平末年(约1003年癸卯)

知广州凌策为改善广州到韶州的陆路交通,从英州境“伐山开道”,直达韶州治所曲江县。

景德三年(1006年丙午)

知英州王仲达首置涵晖谷书院于英德南山。涵晖谷书院和此后所建的广东北宋各书院,都是

祠祀名人的所在和士人的读书处(南宋期间广东各书院才逐渐成为正规书院)。

大中祥符初年(约1008年戊申)

因广州市舶贸易衰退,知广州亮派人招请中外海舶,次年来广州贸易的海舶比以前成倍增

加。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辛亥)

七月,免除两广等路每年丁钱45万贯。

是年,连州人邵晔(进士)知广州,开凿广州内濠,停泊于城外江边的中外海舶可以入濠避风

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甲寅)

七月,诏令:广南南汉时的民田,一律归现占有此田的田主所有。对南汉灭亡后无主土地的

占有予以承认。

仁宗天圣三年(1025年乙丑)

诏令:此后佃农脱离原地主移居别处,毋须田主给予“凭由”(证书);秋收完毕,通知田主

,即可离开。广东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得以减轻。

景元年(1034年甲戌)

五月,减化州、高州田税。

景二年(1035年乙亥)

宋廷规定广东每年送往京城的“上供”铜钱折成银两上解,共银15万两(南宋减去1/3

),称为“上供银”。铜钱与银的比价原比较稳定,后来银价不断上涨,朝廷所拨买银的

钱数及上供银额不变,甚至减少拨给的钱数,或不给钱,导致广东每年大量财政亏贴,向

各州摊派,强征于民,成为一大弊害(南宋时更严重)。

是年,瑶、僚进攻雷州、化州,朝廷命发两广兵讨伐。

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甲申)

三月,诏天下郡县兴学。此后,州、县学纷纷建立(至南宋时止,广东的所有州、府皆有官

学,绝大部分县均有县学)。

是年,湖南起义瑶民进入广东连州和韶州;庆历六年(1046年)又进入英州境。庆历七年(104

7年)入粤湖南瑶民被平息,战事结束。因连州破坏严重,是年诏减连州民家受害者夏税。

庆历五年(1045年乙酉)

七月,广州地震。是年,知广州魏重修广州子城,环5里。

庆历七年(1047年丁亥)

广州东莞县大饥荒。

庆历年间(1041年辛巳~1048年戊子)

两广增置“澄海”厢军,为宋代广东人数最多的厢军,除从事劳役,也经军事训练,协助守

卫州县城。

皇元年(1049年己丑)

置永通钱监于韶州。此时韶州岑水场铜矿(今曲江大宝山矿)产量激增。直到北宋末,广东产

铜量和铸钱量均居全国首位,但北宋末产铜及铸钱均已自鼎盛转向衰退。

皇四年(1052年壬辰)

五月十七日,侬智高率军经广西境进入广东封州,十八日下康州,十九日下端州,二十二日

围广州。围广州近两月,七月十九日撤退,经清远、连山等地退回广西。

六月,诏令知广州从此兼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经略安抚使遂为广东最高长官。

十月,诏令广东凡受兵祸地方,蠲免本年夏税,秋税不得催征(即可缓缴)。

皇五年(1053年癸巳)

郭之美所撰《罗浮山记》1卷在惠州刊印。这是现今所知广东的首次雕版印刷品。

至和元年(1054年甲午)

潮州仿制成含60个零部件的铜质新式“莲花漏”(计时仪器)。

嘉五年(1060年庚子)

广东转运使荣在英州贞阳峡上架修栈道,使英州到广州的路程缩短80里

,到端州的路程缩短120里。

嘉六年(1061年辛丑)

曲江人余靖(1000~1064年)任知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他在任期间(1061~1063年)废除了

广州地方官府对中外海舶擅征的“装船税”。

嘉八年(1063年癸卯)

广东与江南西路(江西)共修大庾岭南北上下岭道,广东方面由转运使蔡抗主持。

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丙午)

是年(或在次年)知惠州陈教惠州民种麦,促进了广东种麦的推广。

治平四年(1067年丁未)

九月,潮州地震,“城裂泉涌”,海阳(潮州治所)、潮阳两城城内外房屋倒塌,军民死伤甚

多。

是年,连州始制“筒车”车水,用于饮用及灌溉。

△广东转运使王靖增筑广州东城,周长4里,与子城相接。

△宋代理学创始人周敦颐任广东转运判官,又改任广东提刑。周氏号濂溪,自南宋起,

其在广东所到之处,当地多建书院以纪念“濂溪先生”,并传播理学。

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戊申)

十月,潮州海阳、潮阳二县海水漫溢,坏房屋,溺死居民。

十二月,潮州地震。

熙宁二年(1069年己酉)

全国改差役法为雇役法,征免役钱雇人服役。广东及时推行,后恢复职役(即差役)、再改雇

役,自北宋晚期起至南宋,皆实际施行部分差役、部分雇役的役法,农村役钱一般随田税

征收。

熙宁四年(1071年辛亥)

知广州程师孟增筑广州西城,周长13里。自此广州东、子(中)、西三城连为一广州城,又称

“广州三城”广东学术界见解不尽相同,多认为至明代始三城合为一城。实际上宋

三城仅西城北与有一水之隔的北城城墙未连,应已是三城合一。。

是年,宋神宗派周之纯均定广东丁米,经过几年,将原来按每户等量征收改为按贫富分上中

下三等征收。两宋广东丁米多于田赋米,丁米税重,不利于佃农和自耕农。

熙宁七年(1074年甲寅)

设广州市易务,平抑物价,并向商人放债取息。此机构约于北宋末撤销。

熙宁九年(1076年丙辰)

十一月,潮州海阳、潮阳飓风,海潮漫溢,害庄稼,坏民房。

交趾(今越南)进攻广西,宋廷命广东钤辖(武官名)和斌、杨从光等督水军从海道前往参战。

熙宁十年(1077年丁巳)

连州重修筒车提水,此后逐渐在广东推广,用于灌溉。

元丰四年(1081年辛酉)

置东南第十一将将兵(5000余人),长驻广东,是为北宋中后期广东主力禁军。

元丰五年(1082年壬戌)

八月,朱崖军(治所在今三亚市)飓风,毁民房。

元丰年间(1078年戊午~1085年乙丑)

广东原陶瓷业蓬勃发展的外销陶瓷主要产地——潮州笔架山窑和广州西村窑生产转向衰落。

哲宗元元年(1086年丙寅)

新州人岑探率众数百人(一作2000余人)围州城,随即溃散。将官童政残杀良民冒功,民愤极

大。新任广东经略安抚使蒋之奇改派将领捕杀岑探,童政以滥杀罪被诛。

绍圣元年(1094年甲戌)

苏轼遭贬,“安置”惠州,绍圣四年(1097年丁丑),移昌化军(治所在今海南儋州市)安置

,至元符三年(1100年庚辰)始得北归。他前后在广东7年,对广东文化有深远影响。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辛巳)

广东岑水场已采用“胆水炼铜法”炼铜(当时全国仅三处采用此法)。

崇宁年间(1102年壬午~1106年丙戌)

广西经略安抚使王祖道,抚定海南黎人907峒,开通道路1200余里。

政和三年(1113年癸巳)

五月,封州大火,延烧公私房屋682间。

政和四年(1114年甲午)

十二月,诏广州市舶司每年贡珍珠、犀角、象牙。

宣和七年(1125年乙巳)

十二月,徽宗下诏,令各地出兵“勤王”,抗御金兵。次年,广东派出第十一将将兵北上勤

王,中途奉旨撤回,损失惨重(该军原5000余人,南宋初仅存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