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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穷逻辑

将一阶逻辑中公式和推理的长度推广至无穷长而得的逻辑。在无穷逻辑的公式中,可以出现无穷多个公式的析取式或合取式,也可以出现无穷多个量词。一阶逻辑的公式都是有穷长的符号序列,这样,有的数学命题就不能用一阶逻辑的公式表达。例如,挠群有一条公理:每一元素都有有穷的阶(finite order)。这条公理的形式化具有形式:

x(x=0∨x·x

         =0∨(x·x)·x=0∨…)

这是一个有无穷多个析取项的公式,它不是一阶语言中的公式。为了增强表达能力,需要将一阶逻辑加以推广。无穷逻辑就是由于一阶模型论应用于数学分支受到限制,为克服这种限制而创立的。

设α,β是两个无穷基数,无穷逻辑L的形式语言与一阶语言L相似,但在L的语言中有α个变元,如果Φ是基数小于α的L的公式集合,则∨Φ和∧Φ也是L的公式。∨Φ(∧Φ)表示Φ中的公式的析取式(合取式),并且允许在小于β个变元上加量词。L即是一阶逻辑。一个简单的无穷逻辑是Lωω。在Lωω的公式中可出现可数无穷多个公式的析取或合取,但只能有有穷多个量词。Lωω的初始符号是在一阶逻辑的符号中增加∨(无穷析取的符号)和∧(无穷合取的符号);在公式形成规则中增加:如果Φ是至多可数的公式集合,则∨Φ和∧Φ是公式。在公式的解释方面,在可满足性的定义中增加:∨Φ当且仅当对某个φ∈Φ,φ;∧Φ当且仅当对所有φ∈Φ,φ。Lωω增强了表达能力,例如上面所举不能用一阶逻辑公式表示的挠群的公理,可以用Lωω的一个公式表示:x∨{n·x=0|0≤n<ω}。有许多结构类的特征,不能在一阶逻辑中表示,都能用Lωω的一个公式表示。关于Lωω的公理和推理规则,对每一公式∧Φ和φ∈Φ,增加公理

∧Φ→φ

和推理规则

  从{ψ→φ|φ∈Φ}推出ψ→∧Φ。

因为应用这个规则包含无穷多个前提,证明的长度也可以无穷。

对于Lωω的系统特性的研究有很多结果。C.卡普在1964年证明了Lωω的完全性:一个Lωω语句是定理,当且仅当它是有效的。对于Lωω还有更强的可证性概念和巴威斯完全性定理。Lωω有下面的累文海姆-司寇伦定理:每一可满足的Lωω语句有一论域至多可数的模型。但是紧致性定理对Lωω不成立。考虑Lωω语句

其中的φ≥是一个公式的缩写,满足φ≥的模型的论域至少有n个元素。于是,对每一

Ψ当且仅当A是有穷的。因此语句集合{ψ}∪{φ≥|n≥2}是一个例子,表明紧致性定理对Lωω不成立。适当地推广有穷性概念之后,J.巴威斯在Lωω的可允许片断上证明了紧致性定理。D.斯科特证明,可以用无穷逻辑Lωω的一个语句刻划可数模型的全部性质:对一可数语言L的每一可数模型,存在Lωω中的一个语句使得对于L的所有可数模型当且仅当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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