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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恩,L.J.

英国当代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他在F.培根消除归纳法的基础上发展出一种新的归纳概率逻辑。他的著作《归纳的含义》(1970)和《概然的与可证的》(1977)代表了归纳逻辑领域的最新倾向。对于归纳概率,柯恩赋予它一种全新的独特的含义,从而创造了一种与以往一切概率概念迥然异趣的概率概念。他认为,概率的基础结构(称为基准)是多元的,如同几何学的基础结构是多元的一样。因此,他把正统的概率结构称为帕斯卡型概率,而把自己提出的概率结构称为非巴斯卡型概率,又叫做归纳概率。归纳概率的符号表示是:P(Sa,Ra)=i+l/n+l。这样的归纳概率用于表征推理过程,在其证据是单个事件Ra的情况下,将归纳概率仅赋予单个事件Sa。柯恩所定义的归纳概率与通常数学概率的区别在于:归纳概率只能取间断的有理分数值,而数学概率则能取连续统[0,1]的任何实数。

在对归纳支持和归纳逻辑的概率进行了非形式讨论之后,柯恩又构造出它们的形式公理系统。柯恩的归纳逻辑系统是C.I.刘易斯的模态逻辑系统S4的推广。在通常一阶谓词逻辑所用的原始符号外,系统引进加上上标的模态常元符号以表示支持度:□…意指…是逻辑上或分析上真的。□…意指…得到了充分地支持。□…(i<e)意指…得到了第i级支持。

这样,该系统除了通常一阶谓词逻辑的句子形成规则外,还承认将诸如□A等形式作为句子的规则。此外,柯恩采用理论的完全性、因果效应的可加性、实验的可重复性作为局部辩护的主要标准和条件,并且证明了在理论具有不完全性,因果效应具有可加性以及实验具有可重复性的条件下,使用非帕斯卡归纳概率逻辑来确定命题或假说的概率值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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