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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互换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1071页(377字)

将按公认标准编制的数据文件,经通信网在计算机之间实现的自动交换和自动处理。结构性文件如发票、提货单、报头单等的格式和信息数据表达方式的标准化是实现电子数据互换的必要前提,目前主要有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订的EDIFACT和美国国家标准化协会制订的ANSI X.12两种标准。利用符合X.400标准的消息处理系统(MHS)作为传输平台,设置电子数据互换信箱系统,是开发电子数据互换业务的有效途径。X.435建议是相应的通信标准。通过电子数据互换进行商业贸易或行政事务处理具有速度快,节省时间,大量减少纸面文件和重复的计算机录入及输出操作,大大降低出错的可能性等优点。适用于贸易、海关、运输、银行、保险等行业以电子单据的方式自动完成贸易或事务处理的全部业务过程,也可用于行政事务处理、家庭服务等非商业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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