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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41页(266字)

易于挥发和燃烧的液态物质。

其闪点(表示可燃液体性质指标之一)低于28℃的为一级易燃液体,极易燃烧和挥发,如汽油等;闪点为28.1~45℃的为二级易燃液体,容易燃烧和挥发,如煤油、松节油等。易燃液体及其所挥发的可燃气体,遇火迅速燃烧;所挥发的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火星即发生爆炸;存放密闭容器中的易燃液体,受热后能使容器爆裂而引起燃烧;大量可燃气体扩散到空气中,使人畜中毒或窒息。运输中一般不得与其他品种混装混放。

应特别注意防火、防热、防撞击,并按安全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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