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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航空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593页(561字)

又称“农业飞行”(agricultural flight)。

直接为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服务的“通用航空”。服务范围包括播种、施肥、除草、脱叶催熟、人工降雨、防治病虫害、森林和渔场资源调查、护林巡逻以及灭火等项作业。在农业上,使用飞机作业已有近80年历史,早在1918年美国就开始用飞机防治农作物害虫。1944年开始在农业上使用直升机。

截止20世纪80年代末,全世界有近3万架农业飞机,主要是小型单发(活塞式航空发动机)飞机为主。直升机的使用成本较高,仅用于小型飞机不便作业的地区或项目。

农业航空作业的优点是:①工效高,飞机作业速度快,可达100~180km/h,作业幅宽达50m,并能在人工无法接近的区域内作业,效率远高于一般地面农机具。②质量好,用飞机施肥和灭虫作业不损坏庄稼,利用飞机尾流和地面效应使粉、液药剂喷撒均匀。

③费用低,一架飞机1小时的作业工作量相当于500人1小时的工作量,可大量节省人力。采用飞机作业还能够减少种子、肥料、农药的人为损耗。中国从1951年开始用飞机进行防治东亚飞蝗、护林防火和飞播造林等作业飞行。1956年中国民用航空局设立专业航空机构开展多种农业飞行服务。

截止1998年中国已有6个机种、近200架飞机和直升机从事农业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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