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交通大辞典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工作细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602页(300字)

航空公司组织和实施民用航空飞行工作的规章。

1990年5月26日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自同年11月1日起施行,共6章59条。规定飞行签派工作的任务:根据航空公司的运营计划,合理地组织航空器的飞行并进行运营管理,争取航班正常,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除飞行签派工作的一般规定外,对各飞行阶段的飞行签派工作及特殊情况下的飞行签派工作均作具体规定,是航空公司组织和实施飞行的依据。

航空公司飞行人员、飞行签派人员和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遵照执行。

此外,对通用航空的保险、作业的环境保护、航空事故的调查及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也做有详细规定。

上一篇:英国航空公司 下一篇:法国航空公司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