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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电源系统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635页(690字)

又称“飞机发电系统”,简称“飞机电源”。

飞机上连续产生电能的系统,包括主电源、应急电源和二次电源三部分。由发电机、蓄电池(或辅助动力发电机)、汇流条及其控制保护装置(电压调节器、控制与保护装置)等组成。在飞行期间直接和间接向飞机上所有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称为“主电源”;在飞行期间,在主电源供电发生故障时,用来给重要用电设备供电的系统或装置称为“应急电源”,将主电源的部分电能转换成另一种电压、电流或频率的电能,以供给少数特殊用电设备的装置称为“二次电源”。飞机电源系统可分为三大类:①直流电源系统,一般电压为28V,由直流发电机、电压调节器、控制器、保护器、电压表和电流表等设备组成。

②交流电源系统,一般电压为115/208V,频率400Hz,由交流发电机、电压调节器、保护器、控制器、电流互感器、电压表、电流表和频率表等组成。③混合电源系统,它可分为直流-变频交流混合电源系统和变频交流-变速恒频交流混合电流系统。

直流电源系统采用蓄电池作为应急电源。交流电源系统则采用辅助动力装置等驱动的发电机。

飞机发展初期使用蓄电池作为电源。20世纪20年代初,直流发电机和调压器用于飞机上,形成低压直流电系统。随着飞机的发展,用电量增大,20世纪40年代开始采用变频交流电源系统,50年代后恒速恒频交流电源在飞机上得到广泛使用。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变速恒频交电源系统和高压直流电源系统得到推广使用。

为进一步减轻质量,简化安装,便于维护,组合电源系统(如组合传动发电机、变速恒频发电机、交直流双输出发电机和发电机控制系统等)得到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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