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读物应否描写阴暗面问题座谈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希望出版社《世界儿童文学事典》第682页(689字)

1949年初,中国儿童读物作者联谊会在上海举行座谈会。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儿童读物应否描写社会的阴暗面。后来讨论文章刊发在同年4月15日出刊的《中华教育界》(复刊)第3卷4、5期上。

座谈会一开始明显形成两种相对立的观点。

一派主要是教育工作者,如孔十穗、汪国兴、阮纪鹤等人。

他们认为儿童阅读了暴露罪恶的文字,可能有两种不良的后果。一是心灵遭受剧烈的刺激,二是摹仿罪恶的行为或思想。

他们认为“儿童是接近于光明的,照理想的说法,最好他们永远不接触黑暗。如果不可能,则……社会的黑暗最好让他们知道得少些。该派主要是从心理卫生的角度出发,要求儿童文学作品应顾及孩子的心理健康。

另一派主要是文艺工作者。有龚烱、黄衣青、杨光等人。他们从文学应真实地描写社会的角度出发,认为“文艺是社会的反映,社会上有丑恶的一面,就不能抹煞真实,在烂疮疤上贴上红绿的玻璃纸”。

他们反对把儿童文学变成“瞒”和“骗”的文学。同时,他们也注意到了“怎样暴露阴暗面”的问题。

陈伯吹的《教育的意义必须强调》为讨论作了较为全面公允的总结。

他认为儿童文学必须描写阴暗面。

阴暗面的描写,不是起传染的作用,而是一种预防的作用。但是他认为作者在发现社会的阴暗面的同时也应“发现那铺砌到光明去的道路”。

描写阴暗面也应有个限度。“这个限度的条件是至少要顾及儿童的年龄(也应顾及到性别)、理解的程度、心理的卫生。”描写阴暗面的目的在于教育儿童。这些讨论为儿童文学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