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学会申请加入中国科协的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15页(319字)

凡承认中国科协章程,并符合章程规定条件的团体,可向中国科协提出加入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社团登记证明及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团体章程,有关单位对该团体专职办事机构、办公用房、人员编制及活动经费的意见等);由中国科协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并将申请团体的有关材料送中国科协常委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有关学科专家及相关的全国性学会征求意见后,送常委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议(组织工作委员会也可直接听取申请团体阐述申请理由),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参加投票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数2/3,同意票必须超过全体委员总数1/2以上)提出接纳与否的初步意见;并提交常委会进行审批,由中国科协正式行文通知申请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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