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作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137页(617字)

民间国际科技活动是我国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政府渠道的重要补充,又与政府渠道相辅相成。

民间渠道有其特殊作用,有时是政府渠道难以替代的。科技界的国际活动在各种国际交往中是阻力比较小的一个领域,因而民间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更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民间交流政治敏感程度低,受国家关系影响较小,可以在不适宜政府交往时发挥作用。国家政治关系微妙时,却更显出其作用。我国和不少西方国家在建交前即已开始民间科技交流,从而导致政府科技合作关系的建立,甚至对两国间建立外交关系也起到促进作用。

民间交流快速简捷,易收实效。外国大部分科研机构和企业都是私营的,绝大部分国际科技组织都是民间性质的,即使政府的科研机构和企业,独立性也很大。国外科技人员如教授、研究员,享有相当大的权力,有权支配科研经费和聘用研究人员。

民间交流项目通过双方科技人员直接联系确定,手续简便,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且易收实效。

当政府科技合作尚未开展或双边关系微妙时,民间渠道往往成为对外活动的主要渠道,政府项目也需要通过民间渠道进行。当双方政府合作顺利进行时,民间对外科技交流仍大有活动的天地,特别在与国外对口科技组织和科技人员之间的直接合作方面,更可以发挥其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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