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140页(997字)

科技活动的国际化,是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

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使国家间相互依存程度加深,各国间迫切需要进行科技交流与合作,因而国际科技组织应运而生。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的一些学术团体即已参加了国际科技组织。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科联继续是世界科协的成员,一些全国性学会陆续参加了有关的国际科技组织,至1966年共有10个。中国科协于1981年参加世界工程组织联合会和1982年参加国际科学联合会理事会标志着同国际科技组织的关系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新阶段。

截至1992年底,中国科协和全国性学会共参加了216个民间国际科技组织,在其中担任职务的我国科技人员约350人,担任执委或理事、副主席、主席职务的有104人。

国际科技组织繁多,应该有选择、有重点地参加,挑选的对象是确有一定学术地位和代表性,学术活动内容又比较丰富的国际科技组织。

申请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1.该组织的性质、概况(包括是否涉及台湾问题或其他政治性问题)和主要活动方式。2.参加的必要性和理由。3.参加该组织后的权利和义务。

4.如果以国家会员或团体会员的身份参加,其业务涉及几个部门的,应说明国内几个部门间的协调情况,并确定牵头单位。

5.会费落实情况。

申请作为国家会员或团体会员参加国际科技组织需报国家科委审批,个人会员则报本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委的外事部门或省、市科委审批。

申请加入国际组织时要妥善解决台湾问题,防止出现“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在大陆的全国性组织以中国的名义参加情况下,台湾的相应组织可以以“中国台北”或“中国台湾”的名称参加。

国际科技组织举办的学术活动是交流科技信息的最好场所,应积极派人参加。这类活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组成各种专业委员会或科学委员会,就有关领域的前沿课题进行探讨,并协调研究工作;二是举办各种国际科技会议。

要争取国际组织的学术活动在我国举办,以便扩大收益。有条件时,选派我国知名学者竞选国际组织的领导成员,可更好地发挥作用和施加影响,但应考虑在经费上能保证其出国参加国际组织领导成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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