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150页(838字)

护照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供其出入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一种证件。

也是政府为了保护本国公民的一种措施,如在国外旅行、居留期间发生问题时,可通过外交途径维护其正当权益。

各国颁发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一般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三种。

有的国家还颁发官员护照、特别护照,有的却只颁发一、二种护照,有的国家也颁发代替护照的证件,如供国际航班机组人员使用的“执照”、供国际海员使用的“海员证”、邻国边境居民使用的“边民证”、以及通行证、旅行证、身份证等。有些国家,护照不仅供公民国际旅行使用,也在国内使用,实际上是公民身份证。

我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三种,普通护照又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两种。外交护照发给党、政、军机关及群众团体的高级官员;人大代表;政府代表团成员;外交官和领事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发给国家公务员;驻外机构的技术、辅助工作人员;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对于出国考察、参加双边或国际学术会议及展览会、培训、进修、合作研究人员则发因公普通护照。

上述护照均由外交机构颁发。

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因私出国人员、留学生和一些长期出国进修人员,以及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因私普通护照在国内向公安部门申请。

护照有效期为2~5年,到期还可申请延长。

超过有效期的护照即失效,不能再使用。还有一种一次性有效公务、因公普通护照,回国后便失效。

护照是证明持有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出国期间应随身携带,一旦发生问题可以出示证明身份。并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窃或丢失,也不准转借或涂改。护照遗失时,在国内要立即书面报告原发护照机关和当地公安机关,在国外要立即书面报告所在地的我国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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