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345页(813字)

该会由李富春、王首道、吕正操、何长工、邵式平、陈郁等85人发起,于1948年4月8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会上通过《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的发起》及《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章程》,并决定1.成立自然科学研究会筹备会,全体发起人为筹备委员。

选出邵式平、陈康白、白希清、魏震五、江泽民、刘成栋、杨晋7人为常务委员,邵、陈为正副主任委员,杨晋为秘书。2.各筹备委员应就工作所在地之省市或矿山工厂学校,发起筹备组织分会或小组,发展会员,进行工作,并迅速与总筹委会取得联系。3.除章程中规定之工作原则外,总会、分会、小组均得根据具体条件进行下列工作:(1)组织科学讲演会;(2)搜集各种科学图书、杂志、报章等设立图书阅览室;(3)召开科学例会(每年至少一次);(4)开科学展览会;(5)出版科学刊物。在新刊未创办前暂在《东北经济》上专辟一栏,作为发表会员们的科学理论、技术研究、创造发明及经验意见等的园地。

章程规定以“团结愿为人民服务的自然科学者及科学工作者,促进科学理论技术之发展,积极参加东北与新中国的各种建设事业,把科学理论技术与广大人民的劳动结合起来”为宗旨。

总筹委会成立后,接着在当时东北的吉林等省成立了若干分会,一些工业管理部门及工厂、矿山等也热烈响应,组织了分会。

如工业部在1948年9月下旬成立了分会,抚顺矿务局在1949年2月16日成立了分会等。各分会分别进行了科学技术学习,翻译出版科技小册子,发展登记会员等工作。

1949年5月,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以解放区科学技术团体的身份,与中国科学社、中华自然科学社、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3个团体一道,成为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的倡议者之一。

其活动随着该会议的召开而自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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