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17页(365字)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会的领导机构。

理事会的理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充分酝酿、协商,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理事会规模不宜过大,理事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科学家、专家和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个别热心学会工作并从事有关学科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也可当选为理事。理事会的组成要体现老、中、青梯队结构。

理事会成员每届更新不少于1/3。理事长原则上不连任,不兼任中国科协所属其他学会理事长职务。

常务理事兼任职务不超过两个学会,理事会会议每1~2年举行一次,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召开,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制订学会活动计划;领导所属组织开展活动;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召开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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