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研究与开发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147页(665字)

合作研究与开发也是深入科技合作的一种形式。

挑选的项目是双方都能受益的,发挥各自的优势进行合作。我方考虑的往往是有人才、资源或某种特殊条件而缺少经费、设备和所需技术的项目。

合作方式是多样的。有的是在一方进行,如利用我特殊环境条件研究地震、地貌,再如我派人去对方利用其设备研究某一课题。

有的是按照分工各自分头进行,相互交换资料和研究成果,并举行专题讨论会。有的则是有分有合,先是分头进行,到一定阶段再集中在一方继续研究与开发工作。

要重视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问题。有的国外单位把污染环境的课题和农药试验或对人身健康有影响的课题如药品试验、粉尘对人体危害的研究,放在中国进行。对这类课题应慎重对待,要事前详细分析研究,权衡利弊。如进行则应保证有足够的保护措施,对方要提供较高的补偿。

如后果严重或没有足够保证措施则拒绝进行。不可贪小利,拿到一点研究经费和农药或药品即盲目答应,因小失大。

还要重视知识产权共享问题(见“对外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

国外在中国投资设立研究机构是我努力争取的目标,但至今数量不多。

有的国内单位为国外承担计算机应用软件编制任务,而国外先对我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费用和设备以及承担必要的现场指导。

合作研究与开发不仅我可分享到科技成果,而且还培养了人才,要大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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