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224页(450字)

在新的财务制度中,利润分配设计的指导思想是:第一,既要规范、统一企业利润分配方法,又要体现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和收益;第二,既要兼容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经济方式的企业的利润分配的特征,又要尽可能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第三,既要考虑扩大企业自主权,又要考虑便于加强宏观和财务监督、约束。

企业利润分配的设计是按照税利分流的思路,最大限度地吸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即企业统一依法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按投资协议、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在投资者之间分配。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一般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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