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255页(377字)

《首都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本条简称《规范》)由茅以升等103位科学家和科技界人士于1982年4月倡议制定,同年5月中国科协转发了这个《规范》,号召各地科协和各个全国性学会向会员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宣传这个《规范》,积极支持他们参与这一活动,《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2.勇于探索,敢于攻坚,不畏艰险,锲而不舍,为追求科学真理而奋斗终身;3.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报告成果,准确无虚假;评定成果,公正无私;4.发扬学术民主,坚持百家争鸣,支持发明创造,鼓励别人超过自己;5.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虚心学习国外新成就,既不夜郎自大,也不妄自菲薄;6.摆正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为祖国多做贡献;7.讲团结,搞协作,挑重担,讲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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