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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诗观志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2页(454字)

指古人通过采来观察了解民风、民情。

据古史记载,自周朝始,就有采诗观志的制度。《礼记·王制》云:“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汉书·艺文志》云:“《书》曰:‘诗言志,歌永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汉书·食货志》亦云:“行人振铎(铎,古代乐器。振铎,即敲打着铎)徇(通巡)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诗官兼唱诗专家),比其音律(配上乐曲),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宋朱熹《诗集传序》云:“至于列国之诗,则天子巡守,亦必陈而观之。”上述资料表明,早在上古时期,“采诗观志”是王者了解民风、民情的重要途径,并成为一种制度,设有采诗之官,专门掌管此事。由此可知,古人对诗的“言志”特点及诗的社会作用,是极为重视的。

古人通过采诗来观察民风、了解民情、考证为政得失的作法,为孔子提出诗的“兴、观、群、怨”说,提供了实践基础。孔子说诗“可以观”,是对“采诗观志”在理论上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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