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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崇高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62页(444字)

文艺美学着作。

朗吉弩斯着。传说作者是两个同名的朗吉弩斯,约生活在公元2世纪或1世纪。

这部着作是用书信体写成的,长久失传,直到16世纪才刊行于世,已不完全。

17世纪被法国古典主义者布瓦洛译成法文,重版多次。从此产生极大影响。《论崇高》共44节,其中三分之一已散失。

书中把崇高首次作为审美的范畴提出。认为“崇高是伟大心灵的回声”。形成文艺崇高风格要具备五种因素:庄严伟大的思想,强烈而激动的情感,运用藻饰的技术,高雅的措辞,堂皇卓越的结构。指出崇高的美学特征是伟大、庄严、雄伟、高远、天才等,具有感天地泣鬼神的精神力量。

认为掌握语言的能力是崇高的基础。作者本人高尚人格和摹仿古人、与之竞争是达到崇高的途径。

作者强调想象、天才、激情的作用。《论崇高》的美学思想倾向是古典主义的,从普遍的人性出发阐述创作的“准则”。

讲求天才和学力。注重古希腊作品的典范意义。

《论崇高》中的美学思想丰富、深刻、富有独创性,对后来美学家如博克,康德等都有过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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