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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71页(1414字)

黑格尔着。

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出版。是黑格尔在德国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的授课讲稿,他死后由其学生格斯达·霍托根据听讲笔记整理编辑,于1835年至1838年首次出版,故又称《美学讲演录》。《美学》是西方美学史上最重要的经典名着之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建筑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和辩证法的基础上,构成了庞大而复杂的体系。全书共分三卷。第一卷讲美的概念、美学的一般原理;第二卷讲艺术发展史;第三卷讲艺术种类。

这种严密的体系,标志着美学已真正成为一门完整的系统的历史科学。黑格尔视美学为“艺术哲学”,认为艺术是美学的主要对象。

在《美学》中,他以“美这个理念”为逻辑起点,论证了理念如何通过许多中介环节而步步化为感性的艺术形象来显示自己、认识自己,最终实现为理念与形象完美统一的艺术美这一全过程。

黑格尔为美下的定义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定义是他的美学思想的核心。理念显现在自然中,成为自然美;理念显现在艺术中,则成为艺术美。

理念就是绝对精神(又称“神”、“普遍力量”、“意蕴”),它构成了美的事物的内容;感性显现就是有限事物的感性形象。从本源上说,美是理念,因不它不是作为偶然的现象来考察,而是作为“符合自在本质的和普遍性的东西”来考察,感性的因素在美里并“不保留它的独立性”,只被看作是理念的一种客观性相。但从整体上说,美又必须与客观性相“融合成为一体”,并通过感性形式表现出来(参见“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自然美是理念发展到自然阶段的产物,是理念的异化,是不完善的,必然让位给艺术美。艺术美是理念发展到精神阶段的产物。它是由心灵产生的,永远高于自然美。人是艺术的中心对象,性格是理想艺术表现的中心。决定性格的有三个因素:一是“一般世界情况”,即社会背景;二是“情境”,即具体环境;三是“激情”,即人物的理想、态度和感情。

人物是在矛盾冲突中激起行动,表现自己的性格。理想性格(即典型性格)具有丰富性、鲜明性和一贯性的特征。黑格尔很重视典型人物的个性化,认为普遍性必须在具体的个人身上融合成整体,即“这一个”。他认为,艺术美有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

这个过程同样是精神不断压倒物质、内容不断冲破形式,使理念越益充分显露的过程。据此,他把艺术发展分三个阶段。

一是象征艺术。在这种艺术中,理念找不到合适的感性形式,因此物质多于精神,形式大于内容,显得不够谐调统一。

二是古典型艺术。这种艺术如希腊史、雕刻等,达到了物质与精神、内容与形式的完满统一,是理想的艺术。三是浪漫型艺术。这种艺术(指西方的近代艺术)精神溢出物质、内容大于形式,打破了平衡关系。艺术发展到这里就到了顶点,最后导致毁灭,让位于哲学。黑格尔根据显现理念功能的不同,还对艺术的种类作了分别。建筑艺术是最低艺术,以后由低到高的顺序是雕刻、绘画、音乐、诗歌。诗分为史诗、抒情诗和戏剧。

诗的最高形式是戏剧。戏剧分为悲剧、喜剧和正剧。

黑格尔的美学思想是德国古典美学的集大成,他把辩证法和历史观点应用于美学领域,大大开阔了美学天地,代表了克思主义美学以前的最高成绩,在美学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的《美学》是以绝对精神为出发点,颠倒了精神与物质、理性与感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对美学中的各种问题不会作出真正科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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