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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谢灵运传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09页(677字)

中国南朝沈约撰。

此文虽附《谢灵运传》后,然并非专论谢灵运及其文,而是作者借以发表文学见解和主张的文学论文。《传论》着重谈两个问题:一是情与文之关系,二是声律问题。关于情与文之关系,提出情文互用观点。评价张衡云:“平子艳发,文以情变”。谓曹氏二祖、陈王:“以情纬文,以文被质”。意谓文因情之不同而不同,情又凭借文来表现和润饰。

二者互为作用。但从《传论》对三曹、潘岳陆机颜延之的赞语看,作者的旨趣更偏重辞采形式。

关于声律问题,作者指出:“夫五色相宜,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意谓作诗必须用四声来调配诗句的声调韵律,使平仄相间,抑扬相对,创造和谐悦耳的音乐美。作者认为,声律是诗歌创作的自身规律。

前人不知四声的道理,创作中虽有“高言妙句,音韵天成,皆暗与理合,匪由思至”。这个看法,不无道理。然前人对音律并非毫无察觉,只是还没有从理论上明确地提出来,并自觉地运用到诗歌创作中去。沈约等人,在这方面做出了贡献,提出“声病”说,要求诗歌创作必须自觉地按照四声去选用文辞,这对于提高作品的艺术性,增强形式美,确实有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过分强音律,又为当时形式主义的文风提出了理论依据,不利于文学的发展。钟嵘《诗品》对此提出批评:“文多拘忌,伤其真美“《传论》是最早论述诗歌声律的文章,它对后世诗歌声律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影响较大。是研究诗歌声律理论的重要文献,在中国诗论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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