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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30页(623字)

文学艺术的基本创作方法之一。

现实主义作为一种创作方法的概念,是19世纪50年代由法国画家库尔贝和文艺理论家夏夫列利先后提出来的。现实主义文学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是早已存在的。

现实主义的基本精神是,按照生活的本来样式,通过体现一定生活本质规律、具有某种典型意义的生活现象的描绘来塑造艺术形象,再现现实生活。

要求运用典型化的方法对生活进行加工提炼,集中概括,塑造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真实地反映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客观的现实关系;要求从生活整体的真实出发,用真实的细节描写构成具体可感、生动逼真的生活画面,以局部的真实体现出整体的真实;要求作家的社会理想、爱憎感情以及作品的倾向性,通过对生活的客观的具体的描绘和艺术形象本身,自然地流露出来,不能由作家自己或借作品中的人物之口说出。

现实主义要求思想倾向性、艺术性和真实性的统一。现实主义经历了朴素的现实主义、成熟的现实主义、严格的现实主义的漫长发展过程,逐步形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

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历史形态,如文艺复兴时期的现实主义,19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20世纪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和革命现实主义等。这些创作方法,都体现着现实主义的基本精神,又各有不同的历史内容和具体要求。

中国,现实主义有悠久的历史,《经》和汉魏《乐府》中的部分作品,杜甫白居易的部分诗篇,宋元部分话本,元明部分杂剧,《水浒传》、《红楼梦》等都是现实主义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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