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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乐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439页(379字)

指适合于在室内表演的音乐,与适合于在教堂内或剧院内表演的音乐相对而言。

一般指为人数不多的演奏者而写的器乐曲。每个声部只有一个演奏者。今天即使在音乐厅里演奏室内乐,它的性格必定还是亲切的。

典型的形式是维奥尔幻想曲或利切卡尔,两把小提琴和低音提琴加管风琴或羽管键琴的三重奏鸣曲,两把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弦乐四重奏。除弦乐四重奏曲外,也有入写(1)少于或多于四件弦乐器的乐曲(弦乐二重奏、三重奏、五重奏等),(2)供弦乐器加一件或几件管乐器演奏的乐曲(如单簧管五重奏=单簧管和弦乐四重奏),(3)供钢琴和弦乐器或管乐器演奏的乐曲(如纲琴三重奏=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有人认为室内乐是器乐曲最“纯”的形式,是没有根据的,但因所用乐器有限,确实是对作曲者创新精神的严肃挑战,必然要求应用一种强调织体清晰的作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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