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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伎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775页(350字)

日本代表性古典戏剧之一。

随着音乐伴奏,演员进行音乐性道白,表演舞蹈性动作,同时展现舞台背景的绘画美、雕刻美。歌舞伎产生于17世纪初,出云地方的巫女阿国被认为是歌舞伎创始者。

最初以歌舞为主,由女子演唱,后吸收能乐、狂言、人形净琉璃等艺术的特点,形成了独立的戏剧形式。扮演者绘脸谱,动作和装扮夸张,场上人物只表演动作和念白,有人在旁伴唱。

分为历史剧、时事剧、滑稽剧、舞蹈剧四种,腔调有净琉璃、长歌等。自1629年因扰乱风化为由幕府禁止女子演出后,演员为男扮女装。

在江户时代,以江户、京都、大阪为中心,歌舞伎受到广大民众欢迎,得到发展。明治以后仍长期居于日本戏剧的主流。代表作有《劝进帐》等18出传统着名作品。1965年被国家指定为重要文化财富,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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