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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特劳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437页(655字)

【介绍】:

约翰·施特劳斯(1825-1899),奥地利作曲家、指挥家。

生于维也纳。其父为老约翰·斯特劳斯,着名作曲家,圆舞曲之父,曾与兰纳共同奠定了维也纳舞曲体裁的基础。在其父的影响下,他幼年起就爱好音乐,开始学小提琴。但由于其父反对而未能入正规的音乐学校。

十八岁时从德雷克斯勒学作曲,翌年组织乐队登台演出自己的处女作《寓意短圆舞曲》。1848年欧洲暴发资产阶级革命,他倾向革命,创作了《革命进行曲》等圆舞曲。父亲去世后,他将两个乐队合并为一。1863年至1870年接受宫廷乐长的称号。

他多次率乐队赴奥地利各地及德、俄、法、意、英、美等国演出。

1899年逝世于维也纳。他的创作可分为三个时期:早期(1844-1863),主要作品有《爱之歌》等;中期(1864-1870),着名的《蓝色的多瑙河圆舞曲》、《纳也纳森林的故事》等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作;晚期(1871-1899),写作《春之声》、《皇帝圆舞曲》等作品。同时,主要从事轻歌剧的创作,作品有十六部之多,着名的有《蝙蝠》、《吉普赛男爵》。

他的圆舞曲旋律优美,形象鲜明,富于节奏感,常采用大调式,用三度与六度和声音程的连续进行,灵活运用同音反复,配器简明,色彩丰富。他的歌剧题材轻松,音乐欢快,情绪热情幽默。由于他的作品反映了奥地利人民热爱生活的感情,源于民间乐和市民音乐,深受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他被誉为“圆舞曲之王”。

主要作品有圆舞曲170首、波尔卡141首、方阵舞曲69首、进行曲47首等800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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