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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盟运动

书籍:法律辞典

奉行独立、自主、和平、中立和非集团政策的国家联合进行的国际政治运动。20世纪50年代,在铁托(Josip Broz Tito,1892-1980)、尼赫鲁(Jawa harlal Pandit Nehru,1889-1964)、纳赛尔(Jamal Abdal-Nasir,1918-1970)和苏加诺(Achmed Soekarno,1901-1970)等人倡导的不结盟主义推动下,1961年6月在开罗召开由20个国家发起的第一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筹备会议。同年9月,25国出席的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在贝尔格莱德举行,不结盟运动正式形成。奉行独立、自主和非集团的宗旨和原则;支持各国人民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及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的斗争;坚持反对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和一切形式的外来统治和霸权主义;呼吁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属于一种国家间的政治集会而不是一个国际组织,不具有国际法律人格。无组建条约和正式章程。加入的条件为:(1)实行以和平共处为基础的独立政策;(2)支持民族解放运动;(3)不缔结集体军事盟约;(4)不与大国结成双边军事同盟;(5)不向别国提供军事基地。组织机构有:(1)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为不结盟国家的最高级会议,通过决议规定不结盟运动的总方向。自1970年起,每3年举行一次会议,主席由会议东道国首脑担任至下届首脑会议。(2)外长会议。自1973年起每3年举一次,先于首脑会议召开。(3)协调局。1973年成立,为行政机构,负责协调各成员国立场特别是在联合国里的活动和立场,监督实施首脑会议宣言和决议。成员数额不限,由参加协调局工作的成员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每月开会一次,也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召开。各种会议均采取协商一致原则。截止1992年9月有成员108个,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作为观察员或客人出席不结盟首脑会议。中国在1992年9月的第十次不结盟首脑会议上被接纳为正式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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