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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权

书籍:法律辞典

所有权人对作为交通或工农业工具的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车辆原本属于动产。但在现代,车辆往往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因而,各国立法多对车辆适用不动产物权的有关规则,具体表现为:(1)登记规则。各国均建立车辆登记制度,将车辆像不动产一样予以登记。在有些国家,按车辆的不同用途进行登记,如将车辆分为汽车登记与农用车登记;有些国家则不加区分。但是,无论在各种立法模式中,都规定车辆所有权登记制度,未登记者,其权利不得变动或不能对抗第三人。(2)物权法定原则。各国均明确限定车辆物权种类,其类别远远少于不动产物权。如在中国,仅有车辆所有权和车辆抵押权这两种。(3)公示原则。车辆所有权和抵押权的设立、移转和消灭,均须进行公示,即登记。经登记后,方发生权利变动的效力或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车辆所有权的取得,既有原始取得的方式,又有继受取得的方式。车辆灭失、车辆所有权移转等,均导致车辆所有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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