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重婚罪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刑法罪名。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重婚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行为人已有婚姻关系而与第三人结婚的行为;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即虽然本人没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与他人结婚,包括以欺骗方法取得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也包括虽未履行结婚登记,但正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3)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如果误信前存之婚姻关系已不存在而结婚,或者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可不构成本罪。(4)本罪的主体是有配偶的人,或者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的人。本罪的重婚行为与通奸及非法同居等不道德行为不同。司法实践中,因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或因婚后受虐待而外逃再婚的;或被拐骗而被贩卖再婚的;或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均不宜以本罪论处。中国《刑法》第258条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一篇:重婚下一篇:重审
上一篇:冲突规则 下一篇:重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