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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偶婚制

书籍:法律辞典

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对偶婚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人类社会继群婚后出现的第二个婚姻家庭形态。对偶婚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与群婚相比,配偶的范围在逐步缩小,相对固定;第二,与一夫一妻制相比,成对配偶的关系显得十分脆弱,不够牢固。因此,对偶婚既具有群婚制的一些特点,又有一夫一妻制的一些特征。在对偶婚时期,社会组织是母系大家族,每个氏族成员都出自一个共同的女祖先,同一始祖母生下的若干后代组成一个氏族。随着人口的不断繁衍,到一定时候,氏族又分裂成几个新的氏族。对偶婚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对偶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减少多偶因素。由于配偶的相对固定,所生子女的生父一般来说也是能够确定的。这就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中国广西、云南贵州等地苗、瑶、壮等少数民族直到近代还仍然保留着对偶婚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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