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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所有权

书籍:法律辞典

法人对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存在必须具备3个要件:(1)具备独立意思和独立身份,即拥有不同于其成员的意思决定机关和地位;(2)具备独立的财产。这是法人存在的经济基础。独立财产不但是其在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基础上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是法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更是法人制度的核心。因为,在财产方面法人不同于自然人之处主要体现为法人必须有财产为其行为负责,所以,无论是公法人还是私法人,均须具有独立财产;(3)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法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而无须由其成员对其债务负责。同样,法人无须对其成员的债务负责。独立承担责任,意味着以其独立财产来承担。法人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是法人制度的基础,也是社会经济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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