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刑法类罪名,指违反公司法、企业法的管理制度,侵犯公司、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1)违反公司、企业登记、公示制度的行为,如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企业登记主管部门而取得公司、企业登记的行为;或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虚假出资设立公司,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注册资金;或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或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弄虚作假,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或在公司、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提供虚假或隐瞒应披露事实而损害股东或投资者利益;或违反有关公司、企业清算、破产法,欺骗债权人,情节严重的行为;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会报告的行为。(2)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如实施商业贿赂行为;从事非法竞争;背职经营;签订、履行合同严重不负责任而被欺骗;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有些具体犯罪的主体只能由单位构成。犯罪主观方面大多数表现为故意,少数是过失;行为人一般具有或为牟取非法利益,或逃避应承担的债务之目的。

上一篇: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下一篇:妨害公务罪
上一篇: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下一篇:妨害公务罪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