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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统一组织

书籍:法律辞典

非洲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根据1963年5月25日非洲独立国家首脑会议通过的《非洲统一组织宪章》建立。5月25日被定为非洲解放日。宗旨是促进非洲国家的统一与团结;协调并加强非洲国家之间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合作;改善非洲各国人民的生活;保卫非洲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从非洲根除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促进国际合作。有成员国50个,均为非洲的独立国家。南非因实行种族隔离政策未被接纳。1984年第20届首脑会议接纳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为成员国,摩洛哥为此退出非统组织。总部设在埃塞俄比亚的亚的斯亚巴贝。主要机构有:(1)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为最高机构,讨论非洲重大事务,决定总的政策方针,每年至少开会1次,一切决议均需2/3多数通过。(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交部长或其他部长组成,筹备首脑会议并对其负责。(3)秘书处。常设机构,设行政秘书长1人和副秘书长4人,由首脑会议任命。(4)解放委员会。有成员23个,负责计划并协调非洲独立国家对未独立国家和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的援助。常设秘书处在达累斯萨拉姆。(5)调解、和解与仲裁委员会。任务是用和平方式解决成员国间的争端,由首脑会议选出的21人组成。此外,有分别负责经济和社会、教科文卫和防务3个专门委员会。预算由成员国按照其对联合国应缴会费的比例筹集,但任何成员的会费不得超过组织正常预算的20%。非统组织是非洲国家和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斗争的产物。自成立以来,历届首脑会议通过了一系列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种族主义以及捍卫国家主权、维护民族经济和发展非洲经济的决议,对支持非洲殖民地的解放,反对外来干涉,增强非洲国家的统一、团结和互助合作,加速非洲经济独立和发展,促进非洲国家与其他地区合作,提高非洲大陆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都发挥了积极作用。2002年7月,非统组织结束了其历史使命,为非洲联盟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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