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公司分立

书籍:法律辞典

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有两种形式:(1)派生分立。即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公司,原公司存续。(2)新设分立。即公司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公司分立应当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还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分立,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同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照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上一篇: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下一篇:公司合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