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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

书籍:法律辞典
【生卒】:1610—1695

【介绍】:

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字太冲,号黎洲,世称黎洲先生,因其故乡名南雷里,又称“南雷先生”。浙江余姚人。青年时参加明末反对阉党势力的斗争;中年积极参加抗清斗争;晚年主要从事讲学和著述。他通晓经史,学识广博。主要法律思想有:(1)批判君主独裁,否定“家天下”的封建专制制度。反对君主集大权于一身,批判独裁君主“荼毒天下”,离散“万家”、“子女”,以为一人之乐。主张天下应当是天下人之天下,而不应是一人之天下,一家一姓之天下。(2)君臣平等,君臣共治。在君民关系上,他主张以民为主,君为客。认为天下决不是君主一人所能治理好的,必须“分治之以群工”,实行君臣共治。并在这个思想基础上,形成了“君权民授”的国家观。(3)以“天下之法”代“一家之法”。他认为封建君主所立之法是“非法之法”,一己之法,必须以“天下之法”取而代之。(4)学校议政,监督政府。他提出了近似议会政治的设想,认为学校不仅是培养人才的地方,也是监督政府的机关。(5)经济立法思想。他主张要均田于民,以钞代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工商皆本”思想。主要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十三朝实录》、《南雷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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