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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司法制度的一种。有广义和狭义的减刑:狭义的减刑只包括刑罚执行中的减刑;广义的减刑,还包括判决时适用的减刑,即死缓的减刑。(参见“死缓”)一般情况称减刑指狭义的减刑。中国减刑制度始于革命根据地时期,建国初期减刑只适用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后来扩大到反革命分子和一切刑事犯罪分子。第一次以立法形式规定减刑的是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该条例把减刑作为对犯罪人改造的奖励方法之一,它为中国减刑制度奠定了基础。随着实践的发展,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都规定了减刑制度。1997年《刑法》使减刑制度更加完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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