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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前培训

书籍:法律辞典

指为帮助就业前的劳动者获得劳动专业技能而对之进行的培训和训练。世界各经济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就业前培训工作。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1991年10月17日)等均规定招工应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的中等教育结构作了调整,确定了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尤其是就业前培训的方针政策。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1990年4月27日)提出,要“动员社会有关方面的力量,通过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就业训练中心以及厂矿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和私人办的职业训练班,扩大就业前培训的规模”,开展定向培训和委托培训。中国已举办了一大批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和其他职业学校,并且采用了电视、广播和函授等多种办学的手段和形式,鼓励劳动者自学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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