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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

书籍:法律辞典
【生卒】:1858—1927

【介绍】: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戊戌维新运动的领袖,辛亥革命前后转变为保皇派的首领。原名祖治,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更生。广东南海(今广州)人。光绪进士。1888年第一次上书光绪帝,提出变法图存三主张(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因受阻未上达。1895年赴京会试,联合举人1300多人发动“公车上书”。同年创办《中外纪闻》报,宣传维新变法。1898年,与谭嗣同梁启超等人发动“戊戌变法”,又称“百日维新”。失败后逃亡海外,并组织保皇会,宣传君主立宪,反对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1917年伙同张勋策划清帝复辟,失败。他的主要法律思想有:(1)倡“托古改制”,行“变法维新”。他变法的理论支柱是“公三世说”,并由此演绎为君主专制(据乱世)——君主立宪(升平世)——民主共和(太平世)的“三世”说。(2)变法应当“全变”,即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其核心是实行三权分立制,“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而人主总人”,意图建立理想的“大同”世界。(3)“太平之世不立刑”。康有为提出了司法平等的思想,要求重视人权,实行民主。他的著作主要包括:《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戊戌奏稿》、《日本变政考》、《大同书》、《礼运注》、《共和政体论》、《共和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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