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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刑法罪名。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本罪构成特征如下:(1)所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税收财产的征收权,又侵犯了有关征税人员的人身权利。(2)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3)本罪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对其行为所导致的危害后果持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心态。(4)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能成立本罪主体。但本罪的主体限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确有单位出面实施抗税行为者,应当根据中国《刑法》第202条的规定,按自然人犯罪,追究有关主管负责人员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第202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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