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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刑法罪名。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森林法,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3)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中国《刑法》第345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国《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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