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垄断

书籍:法律辞典

原意是独占,即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根据经济学原理,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势必会抬高产品的价格,降低质量,减少对市场的供给。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实行反垄断的经济政策,并且制定和颁布了反垄断法。市场经济的实践经验表明,企业并不是一定要成为垄断者才能摆脱市场竞争的压力。事实上,一个企业只要与其竞争者相比,在市场上占有显著的市场优势地位,它们就可能不考虑交易对手和其他经营者而在市场上任意行为。因此,反垄断法中的垄断不仅包括市场上的独占状态,而且还包括占支配地位的企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垄断一般是通过企业的市场势力形成的经济垄断。有些经济垄断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如企业通过规模经济或者知识产权打败了竞争对手,有些则是通过非法途径例如通过建立卡特尔或者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然而,即便以合法方式取得垄断地位的企业,它们也得接受反垄断法的监督,不得滥用其垄断地位或者市场支配地位。如果一个企业的垄断地位或者市场支配地位是因为国家的授权或者得到了国家的保护,这种垄断就是国家垄断或者行政垄断。有些国家垄断或者行政垄断是必要的,有利于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有些则是不必要或者不合理的。现在世界各国经济政策总的趋势是减少或者取消国家垄断。

上一篇:聋哑人下一篇:卢埃林,卡尔·尼克森
上一篇:卢曼,尼古拉斯 下一篇:卢萨卡协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