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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民法

书籍:法律辞典

指自公元前6世纪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到公元7世纪中叶为止罗奴隶制国家实施的民法制度。其中以“民法大全”最为有名。该法典包括《优帝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纂》、《优帝新律》。罗马民法是古代法典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法律。罗马民法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最早是一个很小的农村公社的习惯法,后来发展为一个拥有广大领土和多种民族的商业社会的比较完备的法律。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元老院迫于民意设立立法委员会,收集整理当时的习惯法规则,制定成法律条文予以公布,为罗马最早的成文法,即《十二铜表法》,其中大部分条文都是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随着罗马帝国版图的扩展,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民事法律规范越来越多,产生了法典编纂问题。公元527年,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继位,第二年设立法典编纂委员会,开始法典编纂工作。委员会首先对罗马帝国现存的法律进行整理修订,剔除其中已经过时的和相互矛盾的成分,编成《优帝法典》;其次,又对罗马法学家的理论著述进行摘录,编成《学说汇纂》;然后仿照通行的教材体例,编成法律教科书即《法学阶梯》;最后将帝国新颁布的法令汇编为《优帝新律》。上述四部分被赋予同样的法律效力,共同构成完整的罗马法典。罗马民法反映了简单商品生产的要求,对商品市场和商品交换中的一切主要关系,例如买主与卖主、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所有权、契约、侵权行为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现代民法的主要法律概念、原则和制度,在罗马民法中都有规定。而且,近代民法乃至整个法律的三大基本原则,即所有权神圣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在罗马民法中就已经基本上确立起来了。近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按照罗马民法的模式建立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并因而形成了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法系)。英美法系受罗马民法的影响最为薄弱,但是其衡平法采用的基本上也是罗马法规则。普通法中的契约原则、遗嘱等,都来源于罗马民法。罗马民法影响如此深远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罗马民法反映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规律。同时,罗马法的历史地理环境以及罗马民法的系统性、逻辑性和精深的法理也有助于其在世界范围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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