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破产宣告申请主义

书籍:法律辞典

“破产宣告职权主义”的对称。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依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为之。近现代破产法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认为债务人破产归根结底只同债务人和债权人间的“私权”有关,并不当然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国家不应过多地加以干涉,申请主义已成为各国现代破产立法的主导思想。但是,申请主义也有不足之处,在一定情况下,仍需要破产宣告职权主义加以补充,故有的国家破产立法兼采申请主义和职权主义,以充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利益。依中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宣告申请主义为中国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原则,但人民法院在和解整顿程序中仍可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

上一篇:破产宣告前的临界期间下一篇:破产宣告职权主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