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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法律常识

书籍:法律辞典

简称为“普法”。为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使大多数公民懂得法律常识,1985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拉开全国普法教育五年计划的序幕。同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1985-1990年)有计划、比较系统地基本普及法律常识,开始实施普法教育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宪法、婚姻法、刑法、兵役法等9个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作为此次普法的重点内容。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第二个五年全民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1996年,国家教委又发布《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计划》,在全国教育系统中开展了“三五普法”活动。2001年,开始第四个五年普法。四次普法教育活动,在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制观念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奠定了一定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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