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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书籍:法律辞典

①指某一期日与另一期日之间的时间。也就是这一期日至另一期日之间的持续时间。期间为时间的一种,是重要的法律事实,同许多法律行为的效力关系密切。期间实际上是时间的线,为时间的动态。期间的作用是为了法律行为效力的安定性和确定性。期间必有一定的长度,其开始之时,称为起算之时或称为起算点;其终了之日,称为终止之时或终止点。从起算点到终止点,称为期间之经过。期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自然计算方法和历法计算方法。自然计算方法指按实际时间精确计算的方法。依此计算方法,1日为24小时,1周为7天,1月为30天,1年为365天,日、周、月、年所包含的时间非常一致而且精确。历法计算方法指按日历所定的日、周、月、年进行计算的方法。如约定1日,则自0时至24时;约定1周,则从星期日至星期6;约定1月,则从月的1日至月末;约定1年,则自元月1日至12月31日。历法计算方法不论月大月小,平年或闰年,均依历法确定。历法计算方法于计算长时间最为便利,为现代民法所采取。依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以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以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在内,从下一天开始起算。关于期间的终止点,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限的,以期间末日之终止为期间之终止。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如果期间的最后一日为星期日或其他法定休假日,则应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②指司法机关、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单独进行诉讼行为应当遵守的时间限制。期间分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由法律直接规定,通常是不变期间。指定期间由司法机关依职权指定,是可变期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作变更。期间以时、日、月、年为计算单位进行计算。期间的起算方法,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是从开始的时和日之次时、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之日适逢节假日的,以其次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如上诉状或其他诉讼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针对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还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如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还对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作出特别规定。如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上诉期限都是30日。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进行的诉讼行为,由于某种原因而没有在该期限内进行,是期限耽误,往往导致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丧失其进行某种诉讼行为的权利。但如果其原因并非是由于本人的过失,而是由于不能归责于他的原因造成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恢复期间。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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