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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刑法罪名。指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管理和保护制度;(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公然抢夺或者秘密窃取国家所有档案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根据中国《刑法》第329条第1款的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3款规定,构成本罪同时又构成刑法分则其他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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