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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

书籍:法律辞典
【生卒】:1865—1898

【介绍】:

字复生,号壮飞,湖南浏阳人。1897年和梁启超等人一起组织南学会,创办《湘报》、《湘学报》,提倡西学,宣传维新思想。1898年由徐致靖推荐,被光绪帝超擢为四品卿衔的军机章京,参与新政。戊戌政变时,被袁世凯出卖,乃决心为变法流血而死,在北京慷慨就义,为“戊戌六君子”之一。其法律思想带有激进的民主主义色彩,主要观点有:(1)反对君主专制,主张民权。谭嗣同对秦汉以来封建专制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痛斥封建君主是独夫民贼,认为君主专制是一切罪恶的渊薮。主张人民可以更换不善之君,发出了“冲决君主之罗网”的呼声。汲取了卢梭的民主思想,阐发了主权在民的观点,反对忠君死节,否定三纲五常,否定君主的至高无上权威,否定全面维护君权至上的封建专制法律。(2)仿效西方,“尽变西法”。他认为,西方的法令制度“美备”,因而主张仿效之,“尽变西法”,实行分权制,反对帝王和地方官独揽大权和独断专横。他根据主权在民的观点,认为所谓“叛逆”、“谋反”等罪名目的在维护“一人之私”,应予废止。(3)改革教育,培养法律人才。他认为,只有仿效西方的教育制度,设立书院,培养具有新法律知识的人才以取代旧封建官员,才能适应采用新法、建立新法制的要求。(4)反对封建宗法观念和伦理纲常,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主。其主要著作收集于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的标点本《谭嗣同全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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