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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待遇

书籍:法律辞典

外国人在所在国享有的权利和所负担的义务。外国人一进入所在国就置于其属地优越权之下,两者之间就在法律上产生权利与义务关系。所在国有要求外国人服从其管辖的权利和保护外国人的义务,外国人有服从所在国管辖的义务和享受其保护的权利。外国人待遇一般涉及长期居留的外国侨民,他们比临时逗留和旅行的外国人享有更多的权利和负有更多的义务。根据国际实践,外国人通常不享有具有所在国公民资格所享有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所负担的义务(如服兵役)。外国人一般享有民事权利和法律诉讼权利,如生命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劳动权、婚姻家庭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所在国在民事权利和法律诉讼方面给予外国人何种程度的待遇,依据国内法、双边和多边国际条约以及习惯国际法确定。外国人待遇的标准一般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互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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