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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书籍:法律辞典

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所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问题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分别使用三种名称:(1)条例。即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2)规定。即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3)办法。即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其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并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作出裁决。行政法规有超越权限或违背法定程序情形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撤销。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行政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区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立法法》第93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军事法规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军事法规的制定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立法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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