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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书籍:法律辞典

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执法行为。行政许可有以下的特征:(1)行政许可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具有该特定的形式要件,该形式要件主要是许可证、执照(有时也称其他名称,如准运证、通行证、批准书等)。(2)行政许可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以此区别于行政处理行为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行政许可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授予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另一种是授予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许可。此外,还可根据其他标准作多种分类,例如,普通许可与特别许可,一般许可与紧急许可,临时性许可与长期性许可,附条件许可与不附条件许可,有数额限制的许可与无数额限制的许可,共同许可与独立许可,等等。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许可的程序通常分为申请、审查、作出是否颁发许可证照的决定三个步骤:(1)申请。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程序。申请人向行政主体要提交申请书以及有关文件材料。(2)审查。行政主体应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人的申请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问题。(3)作出是否颁发有关证照的决定。行政主体应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向申请人颁发有关证照的决定。世界各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发展有一些共同特点:(1)适用范围呈现出由窄到宽不断扩展的趋势;(2)该制度自身日渐完善;(3)许可证核发、监督、救济程序不断规范系统化;(4)对许可行为的司法控制增强。中国在经济、文化、人身安全等方面已建立起行政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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